余熱鍋爐排污量
余熱鍋爐排污的量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例如鍋爐的型號、使用壽命、生產工藝等。一般來說,為了保證鍋爐長期穩定運行和環保要求,需要進行定期的排污操作。
在實際操作中,排污的數量主要取決于鍋爐內部積累的污染物數量。如果鍋爐內部污染物比較多,那么每次排污的數量就相對較大;反之則相對較少。此外,還需要根據鍋爐的規格和使用情況制定具體的排污計劃。
一般來說,推薦每季度至少對余熱鍋爐進行一次排污操作,以確保鍋爐的正常運行和環保效果。具體排污量的大小可以根據鍋爐污染物的程度進行調整。
余熱鍋爐采用自主研發的單鍋筒膜式壁余熱鍋爐,該種型式的余熱鍋爐最大的優點就是以輻射換熱為主,不設對流換熱面,因而鍋爐本體和煙道內不發生煙塵堵塞現象,不用清灰且煙氣阻力小,可長時間連續運行。同時余熱鍋爐設定期排污擴容器,定期排污。
額定蒸發量小于等于2t/h,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O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如對汽、水品質無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爐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排污和清洗工作。3、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進行鍋外水處理,對于額定功率小于等于4.2MW非管架式承壓的熱水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爐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工作。4、直流(貫流)鍋爐應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其水質按表7-4中額定蒸汽壓力為大于1.6MPa、小于等于2.5MPa的標準執行。5、余熱鍋爐及電熱鍋爐的水質指標應符合同類型、同參數鍋爐的要求。
對于額定出口蒸汽壓力<2.5MPa,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熱水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一般采用鍋爐外化學水處理,給水和鍋爐水的水質應符合上表要求,余熱鍋爐排污量。對于額定蒸發量<2t/h,且額定蒸汽壓力<1.0MPa的燃氣熱水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也可采用鍋爐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爐結構、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排污和清洗工作,水質應符合上表要求。對于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進行鍋爐水處理。對于額定功率≤4.2MW的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也可以在鍋爐內部做加藥處理。直流鍋爐給水應采用鍋爐外化學水處理。余熱鍋爐及電熱水鍋爐的水質指標應符合同類型、同參數鍋爐的要求。
調試問題。調試過程中斷期間,未對鍋爐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如SP鍋爐打開閥門放水后,未采取烘干管束措施,大量空氣從打開的閥門進入熱力管束,長時間后必將對管束造成嚴重的腐蝕。綜上所述,因為余熱鍋爐U型管底部無排污設置、強制循環泵設計能力偏小及長期停備而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等原因,在余熱鍋爐最薄弱部位——蒸發器U型管處制造水渣沉積并快速形成氧化物加速腐蝕,最終導致管束“潰瘍穿孔”,余熱鍋爐排污量。
該余熱鍋爐的一二三煙道的斷面尺寸分別為2200mm×2530mm、2000mm×2560mm、1600mm×2530mm(深×寬)。鍋爐為單母管給水,給水經給水操縱臺進入鍋筒,管路直徑為DN40。鍋筒裝有多種監測、控制裝置和接管(如多種水位表、水位自控裝置、壓力表、加藥管、連續排污管),并裝有兩只PN1.DN50的彈簧安全閥。在鍋爐各最高點裝有空氣閥,最低點裝有疏水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