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燃油燃氣鍋爐的容量和臺數?
如果一位客戶想要一臺40噸燃氣鍋爐,但是卻要給3個分散的小區供暖,這當然是非常不合理的鍋爐選型辦法,不如分別購置3臺小容量鍋爐來的劃算。確定鍋爐容量和臺數,就是為了保證鍋爐的經濟運行,否則會大大增加投資成本,這對客戶來說是非常沒有效益的做法。對此,關于怎么確定鍋爐臺數與容量,我們今天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1.根據工藝用汽量或采暖面積、熱水需求
根據生產工藝上用汽量或采暖面積及生活用熱水需要的供熱量來確定鍋爐的出力或容量。
2.高峰頻率、持續時間
根據高峰情況,包括高峰負荷持續時間,高峰的頻率,也就是高峰出現的周期性,例如每月高峰出現次數,每周、每月以及一年內冬夏季的差異。
3.停爐備用
在選擇時還要考慮事故停爐備用量問題。備用量一般來說是指一臺備用鍋爐。這需要根據用戶本身的重要性來確定,如果生產使用上連續性要求較高必須認真考慮備用設備的問題。
一般鍋爐的經濟負荷在額定負荷75%以上,所以經常應使在用的鍋爐的實際負荷是在機組本身額定負荷50%以上,也就是說制造商提供的設備在額定出力50%~100%間應保持穩定的高效。以往用戶為了安全起見時有購置過多富余量情況,致使設備長期在低負荷下運行,很不經濟。
一般總容量在8噸/時或熱功率在6兆瓦(MW)以上的鍋爐房,以選用三臺的設備容量較合適。由于冬、夏季的差異,可以選購不同出力的設備。但是對于新建鍋爐房選擇出力相同設備在操作、維修、管理等方面都有比較方便、經濟。這樣的鍋爐房輔機配套布置可以合理安排。
如果考慮到高、低峰和冬、夏季等差異較大情況下,也可選擇二大一小的設備。根據情況需要新建鍋爐房,選擇比三臺更多一些設備亦可,但不宜過多,與其采用很多臺的設備不如選擇高一檔容量的設備。在目前國內設備質量情況下,考慮備用機組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