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地區對鍋爐容量的治理要求(十三)
1、山西晉城
2019年9月底前,全市完成52臺4530蒸噸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以及位于設區市及縣(市)建成區的燃煤供暖鍋爐、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經改造,基準含氧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完成全市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作,2019年10月底前,610臺1940.15蒸噸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完成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2019年10月底前,全市燃氣發電機組完成煙氣深度治理,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執行。
按照《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晉政發〔2018〕30號)“2020年10月底前, 縣(市)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力爭達到60%以上”的要求 ,優先發展符合要求的清潔化燃煤供暖和工業余熱供暖,建立以清潔集中供熱為主,煤改氣 、煤改電等其他清潔取暖為輔,3#優質煤兜底的清潔供暖體系。
2、江蘇鹽城
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按照宜電則電、宜 氣則氣等原則進行整治,鼓勵使用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推廣清潔高 效燃煤鍋爐,65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 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 求。
3、陜西省
全省不再新建35蒸噸/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加大對燃煤小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 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力度,陜南、陜北地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時及以 下燃煤鍋爐。關中地區對已排查出的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20蒸噸/時及以上已完成超低 排放改造的除外),9月底前基本完成80%的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任務,年底前全部完成 。新排查出屬于拆改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發現一臺拆改一臺。加大燃煤、燃氣、燃油、生物 質鍋爐改造力度,各項污染物執行新修訂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完成關中地區現 有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
4、甘肅平涼
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 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率達到60%,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 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內分散燃煤鍋 爐應淘汰并網,天然氣管網內分散燃煤鍋爐應在落實氣源和供氣量的前提下實施煤改氣;集 中供熱和天然氣管網均未覆蓋區域分散燃煤鍋爐,符合國家節能環保要求的,可實施煙氣達 標治理改造,不符合要求的,應改為電、醇基燃料等清潔能源;工業園區(集中區)要按“ 一區一熱源”要求,有序淘汰拆并分散式供暖鍋爐;偏遠鄉鎮地區,受經濟等條件制約暫時 無法淘汰或用清潔能源替代的燃煤鍋爐,可采取使用潔凈煤等方式實現煙氣達標排放。
5、青海省
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等燃煤 設施,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 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在取締淘汰燃煤鍋爐的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注銷承壓鍋爐使用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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