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地區對鍋爐容量的治理要求(十七)
1、四川自貢
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建立縣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動態排查機制,動態更新工作臺賬,發現一臺、淘汰一臺。嚴格鍋爐環境準入,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新建燃氣鍋爐一律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出臺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改造激勵政策,采取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實施對現有燃氣鍋爐的低氮燃燒技術改造。
2、四川遂寧
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到2020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面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加快推進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實施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3、甘肅省
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縣城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率達到60%以上。所有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且滿足拆并接入需求的分散燃煤鍋爐應予以淘汰關閉,并入集中供熱管網。天然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分散燃煤鍋爐在落實氣源和供氣量的前提下實施清潔能源改造。集中供熱管網和天然氣管網未覆蓋區域的燃煤鍋爐,符合國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應進行鍋爐煙氣達標治理改造;不符合國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應改為電、醇基燃料等清潔能源。偏遠鄉鎮地區,受經濟等條件制約暫時無法淘汰或用清潔能源替代的燃煤鍋爐,可采取使用潔凈煤等方式實現鍋爐煙氣達標排放。推進工業園區實現“一區一熱源”,逐步淘汰分散燃煤小鍋爐。
4、杭州余杭區
開展以工業燃氣鍋爐為重點的監督性監測,對氮氧化物排放不達標的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新奧能源6臺40蒸噸/每小時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制定生物質鍋爐改造淘汰計劃,推進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改造成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標準:分別為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或者淘汰;城市建成區以外生物質鍋爐改造成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廢氣排放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特別限值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標準:分別為2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或者淘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改造淘汰任務和建成區外5蒸噸每小時(含)以上生物質鍋爐改造淘汰任務。
全面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要求,嚴格控制散煤、工藝用煤,大力推廣使用清潔能源。鞏固全區域無燃煤(煤制品)鍋爐和窯爐城區成果,嚴格控制新建鍋爐,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背壓熱電聯產機組外,禁止建設國家禁止的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和高污染燃料鍋爐,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城市建成區禁止新(改)建燃用壓縮成型生物質燃料鍋爐。2019年4月底前,開展燃煤、燃用生物質、燃氣等各類鍋爐全面調查,建立鍋爐管理清單。
5、山西晉城
2019年9月底前,全市完成52臺4530蒸噸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以及位于設區市及縣(市)建成區的燃煤供暖鍋爐、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經改造,基準含氧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完成全市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作,2019年10月底前,610臺1940.15蒸噸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完成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2019年10月底前,全市燃氣發電機組完成煙氣深度治理,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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